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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知识产权 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
作者:行政庭 魏博文  发布时间:2019-04-24 09:13:15 打印 字号: | |

2001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将每年的426日定为“世界知识产权日”,旨在树立起尊重知识、崇尚科学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鼓励知识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环境。

在第十八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秦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批知识产权案件。该批案件中北京公司的音乐电视作品合集《好歌天天唱》,收录了家喻户晓的、享有完全著作权《家在东北》、《两只蝴蝶》等233首音乐电视作品。我市多家娱乐场所在未征得该公司许可并支付报酬的情况下,擅自在其经营场所将上述专辑中《家在东北》、《两只蝴蝶》等音乐电视作品,复制保存在其服务器内并以卡拉OK的方式向客户提供点播服务。该公司在完全掌握我市多所娱乐场所侵犯其著作权的证据后,向秦州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民事诉讼。

案件立案之时,秦州区人民法院领导高度重视,审委会专职委员赵晓荣专门组织召开了庭前会议,了解案情掌握基本情况,并及时向党组书记、院长赵小平做了详细的汇报。赵小平院长指示,要积极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保护知识产权领域的讲话精神,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依法快立、快审、快结,保护权益人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支持权属依法维权。随后,赵专委门组织审判合议庭开展案情研讨会,分析探讨案情,面对知识产权领域的容易出现的相关问题,制定了周密的案件审理提纲,保证了庭审的顺利进行。通过审理,案件涉及的娱乐场所承认了侵权的事实,并与积极与著作权人沟通,取得其谅解,已有数家娱乐场所,在办案法官的主持下与北京公司和解,达成了调解协议,娱乐会所同意立即停止侵权、删除其服务器内侵权的音乐电视作品,并一次性赔偿了著作权人经济损失2万元。

该批案件的审理,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使我市娱乐场所对如何依法使用音乐电视作品,进行了深刻的思考,掀起了一股尊重知识产权的热潮。

责任编辑:秦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