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秦州区法院平南法庭审结了一起离婚案件。
2015年腊月,丁某与罗某自由恋爱并确立了恋爱关系,2016年年底领取了结婚证之后便一起共同生活。二人均系再婚,重组家庭之后,丁某与罗某也未生育子女,双方感情尚好,但随着双方在共同生活中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丁某起诉罗某对她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双方的关系无法继续维持。法庭受理案件后,了解到夫妻双方的感情还尚好,只是被告不挣钱养家,夫妻双方因为经济问题发生争吵,争吵的时候罗某把丁某推搡几下,影响了双方的感情。经过法官的调解,被告也做了保证,在以后的生活中会负起家庭的重担,好好挣钱养家,不再动手打原告,会对家庭和孩子妻子负责任,原告也原谅了被告。
婚姻是两个人的事情,在家庭中两个人都应该负起相应的责任,好好经营幸福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