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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人办事走捷径,心存侥幸终被骗
作者:刑庭 汪龙  发布时间:2019-04-09 09:32:13 打印 字号: | |

张某经营着一家小卖铺,生意不错,一家人本生活的有滋有味,某日去老乡张某1所经营的面馆吃饭时与张某1闲聊,张某告知自己想办理出租车运营手续经营出租车生意的想法,恰好张某1 面馆经常吃饭的刘某声称自己是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通过熟人关系轻松的办理到出租车营运手续,张某便经老乡介绍认识了刘某并约刘某吃饭告知刘某自己的想法,并与刘某互留了联系方式。几日后刘某电话告知张某办理手续跑人情,需要2万元花销。张某便当面给付了刘某2万元现金,几日后刘某又以家中出事为由向张某借款3万元,张某觉得自己有事相求,便给刘某打款3万元。隔年,张某联系刘某咨询出租车手续办理进展,刘某称手续已办妥,但需要2万元押金才能领取出租车及相关手续,张某当日便交付给刘某现金2万元。自此,刘某便失去联系,杳无音讯,张某数月都无法联系到刘某,发觉自己上当受骗,遂拨打报警电话报警。

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将刘某抓获,并移交给公诉机关,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2月28日向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并建议判处张某四至六年有期徒刑。秦州区人民法院经过审查于2019年3月6日依法立案审理查明,刘某真实身份为一打工仔,无任何办理出租车营运手续的途经,院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身份的手段取得他人信任,以办理出租车营运手续及家中有事为由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判决被告人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

    张某本想经营出租车来改善生活条件,却心存侥幸通过捷径来办理出租车营运手续,最后落得被骗的结局,出租车手续仍未办理成功。奉劝广大老百姓,办理任何手续请通过正规的合法途径办理,不给行骗者可乘之机。

责任编辑:秦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