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秦州区法院七里墩法庭受理了一批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提供劳务者一方有七人,起诉要求被告方支付拖欠多年的劳务费用,在受理案件的过程中,由于原告方为农民工,且年龄普遍较大,对于立案需要的材料准备不足,甚至起诉状都没有,在立案法官耐心细致的解释和帮助下,该批案件得以受理成功。案件受理后,按照规定首先要给被告进行送达,但由于原告方提供的手机号码联系不上被告,法庭经过多方联系和加班终于将起诉材料送达到被告手中。
庭审前,主办法官根据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审理经验,首先听取了双方当事人各自的意见,发现该批案件原告有7人,且手中都有被告书写的欠条,被告对大部分的欠条和金额也都是认可的,但对一位原告的欠条被告提出了质疑,认为不是由被告本人所书写,所欠金额也对不上。针对出现的情况,主审法官提出让双方先对账再开庭,在法官的主持下,被告对于原告的干活天数和工种逐一进行了核对,最终确定原告实际在被告工地干活26天,双方对所欠劳务费金额也予以确认。虽然被告对于七原告所欠劳务费金额都予以确认,但被告向法庭明确表示自己现在经济困难,并没有支付能力,而原告方也表示由于该笔劳务费为2016年干活所欠,至今已超过三年,原告方多次找被告要钱也没有得到解决,无耐之下诉至法院,就是希望能尽快拿到欠款。在原、被告双方各有理由和困难、僵持不下的情况下,主审法官以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出发点,耐心细致地给被告做工作,阐明法律规定和国家政策,最终,被告答应尽快凑钱,归还所拖欠原告劳务费。法官又向原告陈述了被告的基本现状,原告对此表示理解,并对主审法官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由于各种原因,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有其独有的特点,表现为案件标的小、拖欠时间长、人数较多、对账困难等。七里墩法庭根据其特点,审理中以调解为主,对于案情明确、标的较小的案件适用速裁程序,及时结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