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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有法律撑腰!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4-01 11:52:42 打印 字号: | |

近日,医生高铁救人反被查问的事件引起了网络热议。在柳州到南宁的高铁上,一名医生听到列车的紧急呼救广播后,对陌不相识的患病乘客出手相救,铁路员工全程录像,还在事后向这位女医生索要医师证,要求医生手写当时情况,并“签字画押。此事一出,网友们义愤填膺,纷纷指责铁路部门盘查行为的无理性,纵然南宁客运段发布致歉声明也无法平息人们的怒火。

设身处地的想,女医生的遭遇让人感情上难以接受。本是善意善举却受到怀疑和不信任,就像一瓢凉水很容易浇灭见义勇为者的热情,财物损坏可以用金钱弥补,感情上的挫伤如镜子上的裂痕很难弥合。网友们生气的是铁路部门完全是为了甩锅害怕担责,如果患病乘客有个三长两短,可以把责任甩给女医生。长此下去,见义勇为者出于顾虑还会奋不顾身的站出来吗?这个大大的问号是国家急需解决的社会问题,如何在全国范围内鼓励见义勇为行为平民怨,当然需要法律作为坚强后盾,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构建和谐的社会氛围。

我国自2017年10月1日正式施行的《民法总则》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看似简单的一句话,是保障见义勇为者权利的底线,更是引领社会温暖向善的出发点。这就是向需要帮助的人伸出援助之手的底气所在,尽力而为,没有责任,没有麻烦,法律的利剑帮所有人斩断后顾之忧,让善念无障碍地变为善举。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英雄,但在法律的支持下,在正义感的驱动下,放下顾虑,我们每个人都将做的要比我们想象中多得多。正义无罪,救人无责,见义勇为,有法律撑腰!

责任编辑:秦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