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秦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离婚案件,原、被告于1994年经人介绍认识,1996年举办婚礼后开始共同生活,生育有一子一女,2011年7月补办结婚登记。在共同生活中,原、被告婚初关系较好,后因家庭生活需要,原告1994年开始到云南做生意,被告亦随原告到云南生活。2010年被告返回天水与女儿一起生活,原告与儿子留在云南继续做生意。由于原告每年回家较少,双方长期两地分居,缺乏沟通和交流,致使夫妻感情不睦。原告丈夫起诉离婚,作为被告的妻子坚决不同意离婚,法庭调解多次无果,最后判决驳回原告离婚的诉讼请求。
大家都知道金婚是50年,银婚就是金婚的一半,也就是25年。25年说长不长,但说短也不短,人的一生能有多少个25年,更别说两人携手走过25个年头。在这25年中,夫妻之间有过争吵,有过不止一次离开的念头,但最后还是走过来了,多年的陪伴,多年的情谊,到最后都无法割舍。
恋爱之间的相处很简单,婚后的相处就比较困难了,婚后虽然双方常因琐事发生矛盾,影响了夫妻感情,但双方如能多为孩子着想,多反思自己,克服自身缺点,冷静而妥善处理存在的问题,加强沟通、增进理解,应该还有和好的可能。一个家庭,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努力去维系:作为丈夫的原告,应关心、疼爱妻儿;作为妻子的被告,应多关心、照顾丈夫、并体谅其难处,夫妻双方相互理解、相互体谅、增强沟通,共同营造幸福美满的家庭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