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1日,秦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两起公益诉讼案件,清水县人民检察院诉清水县畜牧局不履行水源地保护环境监管职责的行为,本案由秦州区人民法院依法组成七人合议庭,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快乐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
庭审前,王院长组织庭前会议,查看卷宗了解案情并归纳划定重点,强调审判程序与审判纪律。庭审中,王院长针对几方当事人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问题,当庭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和指正,进一步夯实了当事人的诉讼责任,充分发挥了人民法院对被诉行政行为的监督作用;庭审后,王院长针对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工作衔接配合生疏的问题,从庭前阅读案卷材料和熟悉案情、审判庭布置、宣读法庭纪律、核实确定参诉人员身份地位等方面进行了悉心指导。王院长强调法官助理和书记员记录要手脑并用,归纳整理要抓重点、抓案情时间点等关键方面,王院长言传身教及时指导工作方式方法,起到了传帮带的作用。
行政庭全庭干警表示,将以此次案件教育为契机,规范庭审,提高质效,继续加强学习,理清各自的职责,搞好分工配合,保证案件审判的各个阶段和谐有序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