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七里墩人民法庭进行了一次特殊的开庭,法官上门服务,将法庭设在当事人家中,审理了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
原告李某与二被告均系母子关系,原告因房屋继承的问题与二被告发生纠纷,遂将二人起诉至法庭,要求处理。开庭前,法官了解到被告刘某身体患有重病,行动不便,为方便当事人和减少当事人诉累,主审法官马雅洁决定到被告家中开庭。
在庭审中,承办法官认真聆听了原告李某的诉请,了解到被告刘某在1966年与其丈夫李某结婚,在婚后共生育一儿一女。后因丈夫李某于2017年6月因病去世,自己也身患重病,刘某一直随原告儿子共同生活。法官从法律和原、被告家中的实情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被告刘某同意将自己的份额赠与给儿子,并和女儿一致放弃继承属于自己的份额,同意房屋归原告李某一人所有。原告李某也表示,会好好孝顺母亲,照顾好她的身体。
近年来,七里墩人民法庭为真正实现为民、便民、利民,不仅在法庭内部改建了便民利民设施,还将法庭搬到当事人家中、医院病床上,积极上门服务、巡回审判,不仅对当事人的特殊案件进行审理,减少了当事人来回奔波的麻烦,圆满的解决矛盾纠纷,还充分贯彻司法便民、司法为民的理念,打造法庭人文关怀形象,深受辖区内人民群众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