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秦州区人民法院七里墩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促使姐弟重拾亲情,握手言和。
刘甲与刘乙系姐弟,二人均是刘某某与金某某的子女。其中金某某于1979年去世,刘某某于2017年5月3日去世,双方均系一次性婚姻。刘某某与金某某的父母亲已于他们之前去世,且双方无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也无对其生前尽了主要抚养义务的其他公民。刘某某去世后原工作单元天嘉集团发放丧葬抚恤金178864元,全部由刘乙领取。现因该笔钱的继承问题,原告起诉至法院,要求处理。
七里墩法庭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原、被告间的特殊关系,遂将审理重点放在调解上,承办法官在开庭前主动和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双方看法。庭审当天,承办法官还邀请双方的其他亲属参加旁听。亲属们一致认为在金某某与刘某某先后离世的情况下,原、被告的亲人越来越少,相互之间更应倍加珍惜。在亲人们及主办法官的劝说下,被告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积极主动地要求给付原告被继承人刘某某的丧葬抚恤金8万元,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