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秦州区人民法院皂郊法庭受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原告张某与被告魏某系夫妻关系,2014年11月经人介绍相识后步入婚姻的殿堂。张某系再婚,婚后双方未生育子女,张某携与前夫所生孩子与魏某共同生活。
结婚一年半后,魏某帮其堂哥用旋耕机耕作时,不幸将右腿卷入旋耕机,导致右腿高位截肢。住院期间,张某进行了护理,出院后魏某独自在家卧床养伤,张某因儿子上学,遂在本地打工生活,由于魏某没有经济来源,加重了家庭的经济负担,张某因要抚养已成年的孩子,对现在的婚姻失去信心,遂起诉要求离婚。
在审理案件期间,经法庭工作人员询问被告情况后发现魏某身患残疾,现行动不便,不能到庭参加诉讼。考虑到魏某的身体状况,为最大程度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也为了双方能够心平气和的解决问题,即决定组织巡回法庭,去魏某家中开庭,就双方目前的状况开展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
皂郊法庭多年来始终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宗旨,便捷群众诉讼。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出发,树立一心为民的思想,积极开展巡回办案,使人民群众拥有更多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