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7日,秦州区人民法院赵玉峰法官、刘志军法官其审判团队收到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当事人送来的锦旗,称赞法官“公正执法,一心为民”。
原告李某诉被告刘某追偿权纠纷一案,李某称,2012年9月22日,刘某与某银行签订个人借款/保证合同,贷款共计80000元,贷款期限为2年,天水市某公司是刘某的保证人,原告李某是天水市某公司的反担保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贷款到期后,天水市秦州区某银行从天水市秦州区某公司账户划走本金8万元及利息,后刘某归还3万元给某担保公司。2018年5月30日,李某归还某公司支付的剩余款项50804元,2018年11月5日,李某将刘某诉至法院,要求刘某返还代其支付的50804元。在接受案件后,承办法官赵玉峰调查发现,原、被告多年来积怨已深,双方矛盾争议很大,甚至险些引发殴打事件。赵法官认为单纯的审理无法实现真正的案结事了,反而有可能加剧双方矛盾。法官及团队多次组织双方调解,辨法析理,使双方最终达成和解,被告积极履行了其义务,实现了真正的案结事了。
法官办案高效,在审结案件的同时也使李某感受到了人民法官的敬业亲民。有感于法院的细致工作、法官的耐心负责,李某的哥哥张某送来锦旗和表扬信,对承办案件的法官耐心细致、急民所急的工作态度表达了敬佩和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