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为民 > 便民举措
一次婚姻 两次彩礼
作者:皂郊法庭 李晨阳  发布时间:2018-11-01 15:18:13 打印 字号: | |

近日,秦州区法院皂郊法庭审理了一起典型的索要彩礼案件,经过庭前调解,为无果的婚姻划上了句号,令人深思。

马某与李某原系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生育有两个子女,双方婚后缺少沟通交流李某因与邻居为一袋面发生纠纷,遂与公婆发生争吵,一气之下双方在结婚7年后协议离婚;又过了3年,经亲戚长辈撮合,双方决定为了孩子考虑重新走在一起,但李某家人提出了要再次给付彩礼并举行正式结婚仪式的条件,马某答应了李某家人的请托,经媒人之手给付李某及家人彩礼6万元,并重新举行了结婚仪式双方在一起共同生活几个月后,因家庭经济问题又发生矛盾再次分居生活,由于未补领结婚证,马某遂将李某及其母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彩礼,经法官耐心释明法律,最终李某返还马某彩礼5万元。

民间风俗习惯中因结婚而索要彩礼的陈规陋习,随着社会的发展愈演愈烈家庭责任心的缺失,社会矛盾的加剧,加重了家庭的负担,对社会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值得我们正确面对和思考提醒索要彩礼的家长,为了孩子今后的幸福生活,改变落后的陈旧思想,为社会的发展进步做出贡献

责任编辑:秦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