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秦州区委政法委对2018年度第一批司法救助案件的救助资金进行集中发放,以体现司法救助的公开、公正、和透明。 为基本解决执行难,秦州区人民法院自2018年4月开展了“百日执行大会战”,对一些规避执行、逃避执行和拒不执行的“老赖”进行了严厉的打击,取得了良好的战果。但仍有一些被执行人,经查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申请执行人因案导致生活十分困难。针对这种情况,法院为解决这些申请人的燃眉之急,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通过申请、筛查、层报区、市、省政法委员会审核,最终在第一轮司法救助中秦州法院有5名被救助人获得救助,救助资金22万元,秦州公安分局有1名被救助人获得救助,救助金额10万元,本次共计发放救助金32万元。 司法救助是一项为民、利民的好事、实事,秦州区人民法院在司法救助中严格把关,细化、量化标准,对符合条件的被救助人在第一时间为其申报救助,真正发挥了司法救助应有的功能,同时他们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的根本标准,切实规范法官行为、语言、礼仪和形象,力求做到每个细节都能体现司法为民的服务精神。 发放会由秦州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快乐主持,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宋江明作了重要讲话,被救助人拿到救助款后十分感动,他们无比激动地说,感谢党,感谢政府,感谢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