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之言,信而有征,故怨远于其身",为“征信”也。在信息化的现在,征信被广泛地用来收集、整理、保存、加工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信用信息,帮助客户判断、控制信用风险,进行信用管理。但是,信用的高低是客户本人可控的吗?其实不然。
杨某1有一流转土地,想在此种植一片花椒树,但因资金困难,遂向某银行申请贷款,却被该行工作人员告知其征信有不良记录无法贷款,后杨某1经查询得知,其名下曾于十年前在该行有一笔30000元的贷款未还,但杨某1从未向任何银行贷过款,后经查询得知,该行未严格审查贷款人真实身份,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在原放贷员杨某2的操作下,在杨某1的名下记录了一笔30000元的贷款。杨某1得知该情况后曾向有关部门多次反映,但至今未给杨某1一个明确的答复,导致杨某1征信受到影响,也给他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事情有凭有据,才能真实可信。从此案例中可以看出,征信记录的良好,除了客户本人需要具备良好的信用以外,银行的管理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也是至关重要的,需要多方的努力与配合,更要对一些人和一些部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以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