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上午,秦州区人民法院2018年第一批司法救助金顺利发放。
秦州区人民法院按照国家、省、市、区司法救助资金发放的规定,根据救助资金与被救助人应获案件赔偿金相当的原则,及时召开司法救助赔偿委员会会议讨论,为权利受到侵害而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徐某、易某、张某、张某甲、万某决定准予救助,坚持及时全额一次性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保证救助资金及时到账,解决他们在生活中面临的实际和紧迫的困难。此次活动共发放救助资金22万元,其中单笔最高救助金额10万元。
当日上午10时许,徐某、易某、张某、张某甲、万某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秦州区人民法院,办理2018年司法救助金的发放领取手续,秦州区法院认真审查核对每个司法救助金领取人的资格,发放过程全程由纪检人员全程参与监督并录音录像,以公开透明的形式,让每个救助人及时、足额领取到司法救助资金。
国家司法救助是对受到犯罪侵害、道路交通事故等各种损害造成伤亡残疾和急需医疗救治的人员或者家庭进行的物质资助,以解决紧迫的医疗救治和家庭生活实际困难。本批次的司法救助人是因交通肇事、交通事故、意外事故造成人身权健康权而受到侵害的、又遭遇侵权的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者无力赔偿的境况,不幸的遭遇使得被救助人或者其家庭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司法救助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申请救助人的生活窘境,对于他们重拾生活信心,具有莫大的帮助作用,充分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