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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非儿戏 闪婚需谨慎
作者:民三庭 张琦  发布时间:2018-09-11 15:58:59 打印 字号: | |

近期,秦州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婚约彩礼纠纷的案件。原告黄某甲通过其弟黄某乙与被告王某相识,同时双方互有好感。相识不久,被告提出其家人要去原告家中“看屋里”,原告遂从银行取款20000元,其中5100元购买家具,剩余14900元交由被告保管。几天后,被告提出购买“三金”,原告再次从银行取款17000元,购买“三金”花费近8000元,剩余2000元由原告保管、7000元由被告保管。之后,被告与黄佳强从原告母亲处取款共计50000元,用于共同消费支出。另查明,原、被告相处时间不足一个月,相互不太了解,后原、被告就返还彩礼事宜协商未果,原告起诉至院,要求依法判决被告返还彩礼。

好的婚姻一定是靠感情为基础,而不是一时的新鲜感或者冲动,此案件中,原被告相处时间太短,彼此不了解,就草率的订婚,导致后期两人出现矛盾,才有了这样的一起案件。

   婚姻是人生大事,要慎重考虑,它决定以后会有一个陌生人介入你的生活,一个人的生活变成两个人的,需要面对的问题也会更多,当然也会有更多的得失,要正确谨慎的对待。

责任编辑:秦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