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于2018年7月2日会议通过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并于2018年7月23日实施,该解释对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制度的不同规定如何衔接适用问题进行了规定。为进一步促进理论学习和审判业务能力的提高,小天水法庭组织全体干警集体学习了该解释,并针对当前受理的权属类案件、合同类案件等需要审查诉讼时效的情况进行了分析、整理、学习、实践。
《诉讼时效解释》是立法在审判工作中的具体化,在深入学习理解该解释后,小天水法庭将在以后的立案审查、案件审判等工作阶段具体实施应用,做好立案、审理等工作,防止当事人利用诉讼时效制度恶意逃废债务。从司法角度促进诚信社会建设,维护社会交易秩序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