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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州法院敲响天水法院“3+4”模式审理行政案件第一槌
作者:行政庭 石亚敏、邓榕  发布时间:2018-09-04 10:59:10 打印 字号: | |

2018年9月3日,秦州区人民法院敲响了天水法院人制合议庭开庭审理行政案件第一槌,颉XX诉某镇政府土地征收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3人与人民陪审员4名组成合议庭审理,该案件是2018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实施后,天水市首例采用“3+4”模式审理的案件。

原告颉x认为,某镇人民政府、某县土地部门没有征得本村村民同意,用地无审批,强制铲除承包地上农作物,提起确认土地征收行为违法之诉。诉讼类型较特殊,审理需要人合议庭即“3+4”模式,秦州法院根据陪审员多、其独立认定事实不参加法律适用表决陪审制度的新变化,决定由副院长王快乐担任“第一槌”的审判长审判员2名、随机抽取的4名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开庭审理前,审判长与主审法官、人民陪审员进行庭前商议,对本案中涉及的事实认定、证据适用规则等事项及时进行必要的释明,梳理出案件审理的侧重点、疑点、难点,拟定庭审的提纲,确定了案件审理的方向;庭审中,陪审员就案件关键事实、言简意核根据客观规律、生活常识经验及时配合法官发问,整个庭审活动严肃庄重、井然有序、气氛和谐,历时6个多小时审理结束。案件将择期宣判。

人合议庭对事实审与法律审相分离,更有利于保障公民民主权利、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拓宽监督渠道,树立司法权威、提升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责任编辑:秦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