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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庭组织全庭干警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
作者:行政庭 萧雅  发布时间:2018-08-09 08:58:37 打印 字号: | |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法的出台是中国法制建设史上的一个重大的事情,同时也是保障和促进司法民主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里程碑。为进一步促进理论学习和审判业务能力的提高,行政庭针对当前受理的公益诉讼、征地拆迁、治安戒毒处罚等数案需要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的情况,及时组织全体干警集体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以下简称《人民陪审员法》)。

《人民陪审员法》共三十二条,首次提出了七人合议庭制度。七人合议庭由三名法官与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需要由七人组成合议庭的情形,主要有判处十年以上的刑事诉讼、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环保、征地、食品药品安全案件等类型。七人合议庭与三人合议庭最大的区别在于七人合议庭对事实独立发表意见共同表决,对法律适用是可以发表意见不参加表决,三人合议庭是对事实和法律适用独立适用,行使表决权。

人民陪审制度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一种直接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贯彻落实好人民陪审制度是司法民主的应有之意。全庭人员通过学习、深刻领会了人民陪审制度的精神实质,为规范庭审行为,确保陪审制度的贯彻落实,夯实了思想基础。

责任编辑:秦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