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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协议的签订需注意哪些问题
作者:民三庭 孙婷  发布时间:2018-08-08 15:07:13 打印 字号: | |

近日,秦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合伙协议纠纷案件,当事人对欠款数额争议比较大,但经法庭给双方当事人多次做工作进行协商,最后达成了调解,化解了双方矛盾。

原、被告分别于2016年8月、2016年9月签订合作协议二份,约定由原告出资6万元给被告做生意,被告在一定期限内一次性返还原告本金及利息。原告按照约定给被告付款6万元后,被告并未如约还款,经原告多次催要均不予支付,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诉至法院。

本案经法庭传唤,原告的代理人与被告均到庭参加诉讼。庭审中,双方的意见分歧都比较大,互相争执不下,在法官耐心的调解与询问的过程当中,发现本案系借款纠纷,就按民间借贷纠纷来审理,双方当事人均提出了调解意见。

本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被告李某2018年6月30日之前一次性归还原告邹某借款本金6万元及利息(以年利率24%计算,其中本金5万元的利息从2016年8月22日起计算至付清时止、本金1万元的利息从2016年9月8日起计算至付清时止),原告邹某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合伙协议纠纷是在我们生活中常遇到的一种民事纠纷,在合伙中,当事人一定要约定好出资的条件等,也要明确各项利益的分配。这样,才能最大化的减少矛盾。

责任编辑:秦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