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州区人民法院近期审理了一起非法持有毒品案件,经查,熊某有吸毒史,2016年6月26日曾因吸毒被行政拘留10日,2017年12月8日因吸毒被强制隔离戒毒二年。现实生活中不乏此种案例,很多吸毒者因长期吸食毒品,最终走上了毒品犯罪道路。
2017年12月8日,公安民警在秦州区玉泉镇东十里村被告人熊某的租住房内,查获用白色塑料纸包裹的疑似毒品海洛因13包,用广告纸包裹的疑似毒品海洛因1包,共计净重5.484克;用透明塑料纸包裹的疑似毒品冰毒1包,净重11.077克。经天水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从所送的检材中分别检出毒品海洛因和甲基苯丙胺。上述事实,被告人熊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经当庭质证的证据予以证实,足以认定。法院认为,被告人熊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非法持有毒品海洛因和甲基苯丙胺,其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公诉主机关指控的犯罪成立。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审理中自愿认罪,故可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最终判决被告人熊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经统计,全国现有吸毒人员255.3万人,毒品危害巨大,长期吸毒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染上毒瘾会毁灭人的理性和人性。对于毒品,我们只有一个态度,那就是坚决抵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