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尤其是在监控遍地的当今社会,所有人的活动都在“天眼”系统下无处遁形,然而仍有人不断以身试法,行掩耳盗铃之事。近日,秦州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结伙盗窃电缆线的案件的三被告人在盗窃后即被民警通过监控视频研判出了其行踪轨迹,随后在其预备销赃时被抓获。
2018年3月,被告人张某某途径天水市秦州区皂郊路某建设工地时发现该工地上有电缆线,便向邵某某提议盗窃并联系刘某前往踩点。2018年3月26日凌晨3时许,张某某携带其事前购买的断线钳,伙同邵某某、刘某驾驶货车前往该工地,张某某用断线钳将工地上放置的一盘全新电缆线剪断一节后转而望风,由邵某某和刘某持断线钳将电缆线全部剪断后,三人装车逃离现场。该建筑工地工作人员缑某某发现电缆线被盗后报警,民警通过沿途监控视频侦查出载有赃物的货车停放地点并埋伏,当日18时许在秦州区精表路安民家园西侧路边将欲销赃的被告人张某某、邵某某、刘某抓获,并查获被盗电缆线83根,合计长度110米及作案工具断线钳一把。经天水市秦州区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盗众邦牌3×185+2×95/NH-YJV电缆线总价值53988元。破案后被盗电缆线已由公安机关发还该建筑公司。
案发后,被告人张某某、邵某某、刘某的家属为了减轻三被告人的刑罚主动退赔了该建筑公司的全部损失,三被告人也当庭表示了忏悔之情,但该三人共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秦州区人民法院审理后,综合考虑了三被告人在全案中的作用、地位,家属的赔偿情况及到案后的供述、认罪情况,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被告人邵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