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妥善化解家事纠纷,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进一步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部分法院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意见》、《甘肃法院家事审判改革工作指导意见》等规定,全面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提高家事审判质量,秦州法院结合今年来家事审判实践,制定相关实施细则。秦州区人民法院藉口人民法庭发出首张《离婚案件财产申报表》。
近日,藉口法庭受理了巩某诉于某离婚纠纷一案,原告巩某请求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根据家事审判实施细则规定,离婚案件受理后,涉及分割财产的,应送达《离婚案件财产申报表》。秦州法院藉口法庭工作人员随即给双方当事人发放《离婚案件财产申报表》与《离婚案件财产申报告知书》,要求双方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填写《离婚案件财产申报表》,全面准确地申报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夫妻共同财产状况。
事后双方当事人对秦州区法院藉口法庭发放《离婚案件财产申报表》这一举动表示赞同和支持,认为法院最大化的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有效防止一方当事人隐匿财产、躲避债务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