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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名农民工讨薪未果,多方协助追回巨款
作者:七里墩法庭 薛志瑛  发布时间:2018-07-16 15:21:46 打印 字号: | |

    多年来,因拖欠民工工资而引发的恶性事件屡见不鲜,不仅引发社会矛盾,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成为影响当今社会的不稳定因素。近日,秦州区人民法院七里墩人民法庭受理了一系列关于农民工讨薪的案件,在立案过程中,法庭接待了负责这一系列案件的司法援助中心的指派律师和几位代表农民工,了解到在2013被告安排13名原告在西安、天水等多地工程干过,但是工程完工后,并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资,13名原告追讨工资长达五年之久未果,因此诉至法院,要求讨回工资。

     法庭受理案件后,通过联系当事人得知,二被告在工程完成后均在外地打工,其中一个被告现远在马来西亚工作无法出庭。通过法庭努力,联系到了二被告的亲兄弟和儿子,并经过当事人同意授权特别代理出庭受理。

    在庭审中,13名农民工和司法援助律师庭,同时他们邀请所在村的村支书旁听。法庭在做了充分的庭前调解后主持开庭,被告对于13位原告所述事由及所欠工资毫无异议,但给法庭和被告讲述了他们的困境,请求法院调解延期付款。在法庭调解过程中,村支书听取了二被告所处的难处后,代表13位农民工表示愿意放弃所欠薪酬的利息部分,并同意所有款项分两次付清,给被告减少了不少的负担,13位原告也完全同意村支书的建议。同时,律师表示法律援助中心争取免收律师费用,为农民工维权,法庭也表示按照简易程序款项本金标的额收取诉讼费。最后,在法官、司法援助律师、村支书的共同努力下,案子得到了圆满的解决,拖欠五年之久的欠款终于讨回。

    法官提醒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原因一是农民工法律知识欠缺,加上信息渠道闭塞,了解法律援助的机会少,造成农民工法律意识薄弱,对诉讼程序缺乏了解,担心诉讼成本过高,面对欠薪问题通常选择极端方式;二是打工时不订合同,造成举证困难,一旦发生纠纷,在薪酬标准和工作时间的争议上经常存在举证不力等情况,使农民工基本的权利得不到保障。为了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遭遇欠薪时,一定要通过合法途径讨薪,学会用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权,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责任编辑:秦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