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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交易需谨慎
作者:七里墩法庭 闫雅婷  发布时间:2018-06-22 09:45:39 打印 字号: | |

近日,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2016年8月7日,原告夏某从被告某二手车交易公司购得纳智捷二手车一辆,原告夏某向被告支付87000元购车款。原告夏某取得车辆后,先后花费6110元维修车辆。2017年7月18日,嘉兴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向原告夏某发放了扣押决定书,以该车辆涉嫌刑事犯罪为由将该车辆依法扣押。原告便丧失了该车辆的所有权及使用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原、被告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应为无效,被告应向原告赔偿各项损失。遂原告夏某诉至法院,要求依法确认双方所签的买卖合同无效,并要求依法判令被告返还购车款且赔偿原告损失6110元。

法院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认为他们均为受害者,经法官进行说理,双方当事人秉着诚实信用、互相体谅的态度自愿达成了如下协议,被告于2018年7月30日前向原告夏某返还购车款74500元。

法官提醒进行二手车交易时需谨慎,应具体了解二手车信息,以避免此类纠纷的发生。如果已发生,应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责任编辑:秦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