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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需谨慎
作者:民二庭 张婉琴  发布时间:2018-06-13 15:35:01 打印 字号: | |

秦州区人民法院审理多件民间借贷纠纷,其中一起双方当事人系情侣关系,双方交往已数年,因种种原因导致双方感情破裂,引发经济纠纷。

原告系某化妆品的代理商,2017年4月经被告邀请到天水考察市场,原告到天水考察半月后回到老家第三天被告向原告提出借款20000元的请求,由于原被告之前是恋人关系,原告就将父亲的20000元借给被告。几天后被告再次向原告提出借款20000元的请求,原告从朋友处各凑10000元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给被告。2017年5月6日原告再次来到天水,与被告见面几天后,被告告诉原告自己欠有外债,想用原告的名义向贷款平台,三天就归还,原告就交出了自己的银行卡,之后原告多次接到贷款平台的催款电话,原告要求被告赶快归还借款,被告断断续续还款后再贷款,本息越欠越多,2017年12月11日,被告向原告出具欠条,明确被告以原告身份向各贷款平台贷款,尚未归还的剩余贷款143522元。由于贷款平台利息较高,被告竟将原告的电话拉黑,不见原告,对原告的生活造成很大的影响,无奈之下只能向院提起起诉。

庭审中,被告对原告所提供证据均无异议,并希望能够通过协商调解的方式解决问题。鉴于其态度诚恳,双方达成调解,被告答应给原告一次性归还借款10万元。

法官提醒小额贷款公司在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服务时多做一些风险提示和告知的工作,让贷款人对贷款消费风险有充分的认识 避免因借款人未能还款给借款人和贷款公司造成信誉和经济损失

责任编辑:秦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