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群体讨薪难仍是一个社会的普遍现象,通过法院解决争端,可有效的定纷止争。近日,秦州区人民法院办结了一批劳务合同系列案,取得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简化程序,快捷高效解决争端。该系列案因单个合同标的并不大,多则几千元,少则几百元,且双方权利、义务清楚,双方当事人对基本事实均认可,按照法律规定,该系列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以便于农民工群体及时快捷的解决纠纷,早日拿到拖欠的工资。
拓宽诉求通道,起诉主体增加。该系列案原告起诉了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农民工可以起诉建设单位,在实际施工人未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支付工资,这为农民工群体拓宽了诉求通道,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调解方式结案,取得良好社会效果。该系列案经过法院主持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愿意为农民工支付工资,约定了给付农民工工资的时间。减少了当事人的讼累,节省了诉讼资源。
截止到目前为止,该系列案已经得到了实际的履行,涉案农民工已经拿到了拖欠的工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