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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观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有感
作者:民二庭 马冰  发布时间:2018-06-12 10:46:49 打印 字号: | |

2018年5月24日,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我们去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进行了参观学习,并与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的领导和法官进行了交流,开拓了眼界,更新了理念,受益匪浅。

浦东新区法院收结案数一直位居全国所有基层法院之首,员额法官三百余名,每年办理案件十五万件左右,每位法官年人均办案五百余件,这个数字深深震撼了我。同样作为基层人民法院的法官,我每年办案数不足二百件,都感到很大的压力,这五百件的任务如何完成?我带着这个疑问,仔细研究了浦东新区法院案件办理的整个流程,并就相关问题与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的法官进行了探讨。我有以下几点心得体会:

一是案件繁简分流。对于分配的案件,在开庭前通过跟原、被告的沟通,结合案件类型及当事人的诉求,对案件的难易程度进行预先判断,对于案件事实清楚且当事人有调解意向的案件,让法官助理进行庭前调解,调解不成的再进行法庭审理;对于案件复杂的案件,可以组织庭前证据交换,这样提高了办案效率,大大提高减轻了审判压力。

二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一直认为当事人将案件起诉到法院,我们就要替当事人解决纠纷,通过这次参观学习,充分意识到自己司法理念的落后,意识到纠纷可以通过各种途径达到案结事了。比如借助社会组织化解矛盾,公安交警、司法行政和法院三调联动,聘请社区、村委会同志参与调解,在房地产纠纷、物业服务纠纷、医疗损害赔偿等专业性较强的案件中,聘请房地产、物业从业人员、医生或鉴定专家参与调解。

三是在“服务”上些功夫。法院提供诉讼服务,就应该在“服务”二字上下功夫做文章,给当事人提供便利的诉讼服务,对当事人表示尊重和关切的举止,甚至是一个微笑,一杯热茶,一个“请”字,耐心一些,让当事人把话在法庭上说完,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暖,这样当事人也会充分的信任法官,对法官的调解工作会有很大的帮助。

经过这次参观学习,我会结合自身审判案件的特点,大胆创新,务实进取,积极探索民事案件的调解方式,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秦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