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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离酒驾 平安回家
作者:办公室 胡晓燕  发布时间:2018-06-09 16:15:32 打印 字号: | |

2008年世界卫生组织的事故调查显示,大约50%-60%的交通事故与酒后驾驶有关,酒后驾驶已经被列为车祸致死的主要原因。当酒精在人体血液内达到一定浓度时,人对外界的反应能力及控制能力就会下降,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也随之下降。对于酒后驾车者而言,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越高,发生撞车的几率越大。

2018年4月24日,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何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向本院提起公诉。经查明,2018年3月6日21时许,被告人何某某在其秦州区村的家中饮酒后,驾驶北京现代牌黑色小轿车载妻子前往秦州区小区接女儿回家,行驶过程中,被执勤民警查获,民警将其传唤至交警大队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出酒精含量为173mg/100ml,后民警带何某某至天水市医院抽取血样检验。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何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5.01mg/100mL。

另查明,被告人何某某于2011年12月1日领取C4驾照。

法院认为,被告人何某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醉酒后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成立。鉴于被告人何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审理中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可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被告人何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法官提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酒后驾车的危害触目惊心,是交通事故的第一大"杀手",为了自己与家人的平安健康 ,再次呼吁大家切莫酒驾!

 

责任编辑:秦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