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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州法院黎明出击 突击搜查“老赖”房屋
作者:政治科 李潇  发布时间:2018-06-08 11:44:49 打印 字号: | |

2018年6月7日凌晨5点30分,秦州法院执行一组干警和法警等17人,在区法院“百日会战”副总指挥王快乐副院长的带领下,按照预定方案启程前往秦州区娘娘坝镇某村被执行人鲁某某家中,对鲁某某家实施搜查并依法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案件的起因是:2015年9月10日,孙某某与鲁某某签订了《公路工程劳务施工合作承包合同》,鲁某某的合伙人刘某某将其施工工地材料和设备转让给孙某某,折价110万元。当日孙某某即将款项支付给鲁某某,鲁某某出具了收条。后因2015年9月10日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法履行,9月18日双方终止了该合同,孙某某将原设备和材料归还了鲁某某,鲁某某同意返还款项,但因资金已用于该工程无法返还,故双方协商将应返还的110万元转变为借款,并约定了还款日期和利息,到期后,鲁某某一直未按约定履行义务还款。2017年4月25日,申请人将被执行人诉至秦州区法院要求还款,经秦州区法院判决,被执行人鲁某某及其合伙人刘某某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将借款本金100万元及利息偿还申请人,后刘某某上诉,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履行期限到期后,鲁某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2018年1月11日,孙某某向秦州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在执行中,鲁某某妻子、长子、三子均同意作为鲁某某执行担保人,但4人一直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并规避、抗拒法院执行,对财产隐匿,不如实报告。

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秦州法院决定对鲁某某家进行突击搜查。6月7日黎明,执行干警准时集结,冒雨驱车近1个小时,于清晨7时到达被执行人鲁某某家中,发现鲁某某妻子王某某在家中,执行干警在向其当面宣读完拘传决定书和出示完搜查令,但王某某现场阻挠拘传和搜查房屋,执行干警遂将其带至执行指挥车控制,对鲁某某家中依法进行搜查。在搜查中,执行干警对每一个房间仔细搜查,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对所查财物进行一一登记造册,并对相关财物进行了现场查封。上午11时,行动结束,共查获银行卡数张、现金三千余元,并由鲁某某儿媳进行签字确认。同时,在搜查过程中,执行干警还找到了为规避执行而藏匿在床垫下的鲁某某三子,并对其依法进行15天的拘留。

下一步,区法院将对搜查出的现金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对搜查出的银行卡进一步查询后再做处理。

责任编辑:秦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