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为民 > 便民举措
当事人行动不便,干警“上门服务”
作者:立案庭 石慧云  发布时间:2018-04-28 17:14:06 打印 字号: | |

近日,秦州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法定继承权纠纷案件,原告李某年过八旬的老人,瘫痪在床不能到庭参加审理。承办庭室行政庭得知这个情况后于4月12日冒着大雨前往李某家开庭受到当事人的称赞。

在李某家中,干警以拉家常的方式给李某介绍了审理流程,并细心询问了了李某的生活情况安慰李某专心养病。被告均为李某的子女,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气氛融洽,并达成协议。当事人对干警的敬业精神和关怀表示感谢。

在特殊情况下给当事人提供“上门服务”,给当事人带去了便捷的司法服务,实现司法零距离,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要的要求,新时代法院干警的不断追求。

责任编辑:秦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