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秦州区法院法警队接到通知,刑事审判庭审理一起涉及被告十三人、社会影响较大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为做好警务保障工作,法警大队及时与刑事审判庭充分沟通、了解情况。本案涉及人数众多,保障难度较大,主要在于:一是对十一名取保候审的被告人进行安全检查,因为这些人均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经理人,每个人都有大量的书面证据,需要将其与严禁带入审判区的物品进行甄别;二是本案的被害人大多为老人,两个月之前连续来我院了解该案进度,因为他们均关心自己的养老钱能否被退赔,所以情绪相当激烈,有可能出现突发情况;三是该案涉及的被告家属多,且有一些有相关经济利益的人都会要求旁听,考虑到审判庭的大小情况,让谁旁听,如何对来人释明情况等。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基本任务是通过行使职权、预防、制止和惩治妨碍审判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审判,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基本职责就是负责提解、押送、看管被告人或者罪犯,负责传带证人,鉴定人,传递证据材料,维护审判秩序,做好一切警务保障。为了履行好职责,在4月15日,法警队对提押被告、安检引导取保候审被告人、值庭、突发事件处理等环节进行了一系列全面安排,制定了详细的预案,并要求法警队的每位干警在此次三天的开庭中全面提升警务保障水平、做好值庭保障。
4月17日一早提押组的法警准时出发提押被告,八点三十分至八点四十分,负责安检的司法警察迅速按照分工首先对取保候审的十一名被告人核对身份,对其一一进行安检,分别由不同的法警负责人工检查、安检仪检查、随身物品存柜,对被告人携带的书面证据材料进行认真甄别,并引导其进入审判庭。八点四十分至八点五十分,两名法警迅速的分出旁听刑事案件、来立案或者民事案件手续领取调解等不同人群,快速引导民事案件的人员通过,并对要求旁听刑事案件的人员检查是否与其出示的身份证是否相符,询问其与被告的关系,对照本案的作证人员名单决定其是否可以入内。九点三十分,该刑事案件中作证且要求旁听的被害人均在了解情况之后自行离开。在这一小时之中,法警队安检人数达一百五十人左右。九点三十五分在押被告人准时到庭,九点四十分,该案准时开庭。在连续三天的庭审中,所有被告准时到庭,旁听人员也没有一名曾在本案中作证的证人,所有法警有条不紊的圆满完成值庭工作。
该案历时三天的警务保障,法警大队圆满完成任务,并认真总结了经验,全面提升了法警大队的警务保障水平,为确保我院的审判执行工作顺利进行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