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大数据时代的来临,网络便利着我们的生活,同时也对我们个人信息的泄露形成了隐患。我们更加频繁的使用互联网,不管是微博、微信网络社交类软件,还是淘宝、京东购物类软件,再到这两年野蛮生长的饿了么、百度外卖等外卖服务类软件,都需要输入我们的真实个人信息。越来越多的骚扰电话跟诈骗短信介入我们的生活,让人根本无法辨别自己的信息到底是从哪一个平台什么时候泄露出去的。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这一乱象,肆意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甚至精心设计骗局骗取钱财。广大小伙伴需注意防范,在平时的生活中要树立起保护自己个人信息的意识,在信息已经泄露以后接到陌生电话来电需要提高警惕心理。
在日常的网购或需要输入自己个人信息时,如无非必须要输入真实详尽的信息时。我们可以使用化名或者网名来作为收件人名称,在输入住址的时候可以尽量不详细到单元门牌号,这样可以起到一定程度的对自己个人信息的保护。
北京高院通报了5起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其中有一起利用竞猜类电视节目诈骗891人案件。2013年9月至2014年1月间,被告人樊用明、刘冉、陈金龙先后在位于通州区梨园镇的闻澜视讯公司任职期间,利用某文化传媒公司制作并投放的电视竞猜节目《争分夺秒》获取的观众信息等便利,伙同他人组织公司员工电话联系观众,虚构观众竞猜中奖的事实,声称免费赠送限量金钻腕表及大礼包等物品,在取得信任后,以收取物流保价费等名义,通过物流公司和快递服务公司向客户发货,骗取全国各地被害人钱款共计57万余元。樊用明等3人被分别判处三年至六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