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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法庭进农村,婚姻关系得保障
作者:平南法庭 张楠  发布时间:2017-11-27 09:15:16 打印 字号: | |

近日,区法院平南法庭通过巡回法庭深入基层化解矛盾的方式,解决了一起婚姻纠纷案件,成功化解了一个家庭的矛盾,挽救了双方感情。

原告周某、被告曹某系秦州区某村农民,双方已结婚十年,并生育有两个孩子。在共同生活中,因被告曹某喝酒后殴打了原告,使原告返回娘家居住,并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受理该案后,法庭电话传讯被告,被告未到庭。后法庭工作人员经多次向原告了解双方情况,发现双方夫妻感情较好,偶尔的一次家庭矛盾,并不足以导致双方无法共同生活。故在征得原告同意的情况下,随原告一起来到被告经营的养鸡场,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以巡回法庭的形式审理了该案,顺利完成法庭审理工作。经过长达一小时的审理,办案法官发现双方产生矛盾是因为生活压力过大,加之缺乏沟通和交流,致使发生了酒后打人事件。经法官耐心劝导和调解,被告当庭表示打人是十分错误的做法,并向原告道歉,取得原告的谅解,原告亦表示在今后的生活中,需多包容对方,最终双方和好。

近年来,婚姻纠纷案件在基层法院受理的案件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大,婚姻纠纷案件的合理处理,影响到家庭和社会的稳定。基层人民法庭秉承司法为民理念,采取多项措施,深入乡村与农民家中审理案件,确保知民意,解民忧,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利益,为构建和谐社会增砖添瓦。

责任编辑:秦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