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3日,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业务培训班在甘肃法官培训学院分院开班。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琪林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本次培训共有来自省矿区法院和全省各市州所在地基层法院共63名环境资源审判法官参加了培训。根据省法院的要求,区法院环境资源合议庭的三名法官,于10月23日至10月26日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为贯彻落实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理念的重要论述要求,适应全省法院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和专门审判工作形势发展的需要,在课程设置上做了精心安排,邀请到了省高院环境资源庭庭长王烨、副庭长周雷、省高院行政庭副庭长冯江、审监一庭副庭长周山晖、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丁岩林等法律专家就环境资源法学基本理论、环境司法思维及应用、环境资源诉讼的司法实践、环境民事、刑事、行政诉讼实务等方面的知识做了专题讲座。
参训学员认为,本次培训重点突出、内容丰富、理论与实务并重,为大家提供了一个宝贵的学习交流平台。通过参加本期培训班,提高了认识、增长了见识,强化了对新颁布和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夯实了自己的环境资源法学理论基础,更新了环境资源司法理念,为今后审理环境资源案件统一了裁判尺度。学员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灵活运用学到的理论知识和审判技巧,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不忘初心,为推动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