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苹果”手机普及,引发了无数人的喜欢,鉴于该高档手机的昂贵,有些人设立陷进动起了歪心思。近日,秦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件利用“苹果”手机以旧换新的诈骗案。
2017年2月郭某在其微信朋友圈发布,朋友在北京“苹果”公司售后上班,可以用旧“苹果”手机添加现金换购新“苹果”7手机的虚假信息后,郭将该信息在微信朋友圈转发。被害人看见郭某发布的信息后通过微信联系郭某换购手机,导致被害人“苹果”手机及现金被骗。郭某诈骗作案共6起,骗得“苹果”手机7部,价值27103元,现金4700元,共计31803元,销赃得款12000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手机以旧换新的虚假信息骗得他人信任后,多次骗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成立。鉴于被告人郭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审理中自愿认罪,故可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决被告人郭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责令被告人郭某退赔损各被害人损失共计31803元。
本案也提醒广大市民,提高警惕,诈骗犯先是抛出一个大的诱饵,然后骗取被害人的信任,真正的目的就是骗取钱财,便宜莫贪,心存侥幸最终导致钱财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