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水市秦州区法院审结了一起帮朋友解决资金周转困难,但随后朋友拒不归还借款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双方本是要好的朋友,只因借款不还双双反目成仇,可惜吃了官司又失去了朋友之间的友谊。
孙某与徐某某系朋友关系,2015年2月,徐某某经营砖厂期间因为资金周转困难向朋友孙某借款10万元,并承诺于同年10月底归还,但到期后却以各种理由推托,并未履行承诺,后孙某多次向徐某某催要借款未果,无奈之下孙某不顾朋友之情将徐某某告上了法庭要求限期还本付息。
经法院审理,徐某某对其借款行为及孙某的诉讼请求全部认可,要求法院当庭调解。承办法官了解到徐某某与孙某是十几年的老朋友了,因此法庭在调解时本着双方互让互谅的态度,站在对方的立场上多考虑,经过近1小时的协商,最终达成和解。
法官提示:为帮朋友解决问题无可厚非,但是作为朋友更应相互理解、包容和信任,切勿以德报怨,将来之不易的友情推离,应以感恩的心态对待真心帮助自己的人,友情才会地久天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