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秦州区人民法院藉口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
原告马某系藉口镇某沙料场工人,2017年6月18日,被告张某到沙料厂购买沙料时,因拉沙问题两人发生口角并大打出手,致使原告马某受伤,被送至天水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事发后,秦州分局藉口派出所对被告张某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原告马某住院治疗期间,张某未给付各项医疗费用,出院后马某多次与张某协商赔偿事宜未果,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张某赔偿其损失。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到公安机关调取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后,认真阅卷,对案情有了详尽的了解。由于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对赔偿的数额意见分歧较大,如果案件径行判决,虽然能结案,但达不到案结事了的目的。于是承办法官对双方当事人采用“背靠背”调解,分开做双方的思想工作,阐明调解纠纷的好处,鼓励双方以互谅互让的方式化解纠纷。案经多次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各持己见,被告张某家属情绪很不稳定,调解一度陷入了僵局。对此,承办法官并没有放弃调解,而是从双方的争议中认真思考,找出切入点,反复耐心地沟通,双方当事人终于被承办法官的真情所感动。在法庭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张某一次性赔偿原告马某各项损失4900元的调解协议,并对被告张某的不理智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
至此,该案得到圆满解决,有效地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