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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下车搬物品 男子乘机窃财获刑罚
作者:刑庭 韩瑞锋  发布时间:2017-09-06 10:21:09 打印 字号: | |

近日,秦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件。秦州区一男子看到路边一货车司机搬运车厢内的物品,便心生歪念伺机将司机放在驾驶室内装有1.7万元的单肩包偷走,男子最终因盗窃罪被判刑一年二个月。

2016年6月4日11时许,秦州区的刘某途经南明路时,发现康某驾驶的一辆白色厢式货车停放在此地,便乘康某搬运车内物品之机,盗得其放在驾驶室的黄色单肩包一个,里面装有现金17000元及身份证、银行卡、驾驶证等物。破案后,警方从刘某处扣押赃款4500元,并发还给了康某。随后,刘某因涉嫌犯盗窃罪被逮捕。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曾因犯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这次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了盗窃罪。鉴于刘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审理中自愿认罪,且部分赃款被追回,所以,法院认为可对其从轻处罚。依照我国《刑法》有关规定,法院随后以被告人刘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责任编辑:秦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