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难,到底难在何处?“老赖”纵横、当事人遁影难寻、被执行人财产踪迹难寻,这是法院执行工作面临的最大难题。同时,由于某些基层法院执行部分力量薄弱、后勤工作滞后,执行中遇到的突发事件、紧急状况,往往难以快速处置,使执行工作雪上加霜,其根源问题就是执行工作协调机制不健全、各部门职责不明。为此,我院根据最高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若干意见》精神,制定了执行工作快速反应管理制度,并于8月3日开始试行。该项制度要求,执行部门分为两个快速反应小组,每周轮流负责,每组都有三名执行法官,两名司法警察,一名司机随时待命,做到对于市内执行工作二十分钟集结出发,对于省内及外省的执行情况,也要求在最短时间做出反应。
该制度一经研究施行,司法警察大队立即做出值班、带班法警的职责分工调整,由每周带班法警担任这一周的执行工作快速反应处警任务,其余司法警察24小时手机开机状态,随时接受任务指派,以积极配合执行快速反应工作。就在这项制度试行的第一天即8月3日上午十时二十分,区法院就接到了礼县盐官派出所的电话,有一临控对象在盐官镇出现,并被派出所控制,要求我们前往交接。于是,执行部门只用了八分钟时间就集结了快速反应小组的人员,以最快的时间赶到了盐官镇,将其押解回天水,并对其实施司法拘留。
司法警察大队积极配合执行快速反应小组的工作,并成功快速处置这一事件,表现了快速反应对于执行工作的重要性,是司法警察积极服务审判、执行工作的具体表现。该项制度的落实是区法院执行队伍一心为民司法的宣誓,也是区法院对于加大执行力度,坚决打击老赖,彻底解决执行难坚定决心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