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强化沟通协作 助力司法为民
作者:民二庭 马冰  发布时间:2017-07-13 18:06:03 打印 字号: | |

近日,秦州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父子经营了一家餐饮店,原告长期给被告供应蔬菜,菜款滚动结算,2016年12月餐饮店关门停业,2017年1月20日,被告父子给原告出具拖欠菜款的欠条1张后,人去楼空,原告通过各种途径找寻未果,无奈,状诉到法院,要求处理。

该案是一起事实清楚的买卖合同案件,但该案的难点是文书送达的问题。受理案件后,立案庭通过电话等方式联系被告,开始被告表示愿意应诉,但之后电话一直无法接通。最后原告通过各种途径确定被告父子系张家川县人。立案庭跟审判庭沟通后,审判庭决定由审判人员立即前往张家川县,如果找到被告,且在得到被告同意的情况下,马上开庭;如果被告不同意马上开庭,需要答辩及举证期间,审判人员可以做好询问笔录,对于买卖合同签订经过、双方的约定、被告拖欠货款的数额及欠条的内容进行了一一核实,为日后如果缺席审判做充足的准备。最后,该案缺席判决被告支付原告拖欠的货款,被告父子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由此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应由其自行承担。

    本案的处理,体现了法院工作沟通协作的重要性,如果立案庭进行送达,审判庭不予理睬,被告不到庭参加诉讼,也可依照法律规定缺席判决,但是有可能查不清案件的事实经过;审判人员送达的过程中,了解了案件的详细经过,这样即使被告不到庭参加诉讼,也会对法院的判决心服口服。

责任编辑:秦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