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要买车找赵先生帮忙,赵先生二话没说借给朋友6万元,因为关系太好没有打借条。可赵先生怎么也没想到,借款后不久,朋友突遇车祸死亡,这让赵先生犯了难,这借出去的6万元只能找朋友的妻子索要了。之后,赵先生多次找朋友妻子索要欠款,但其根本不承认这笔债务,并表示,死无对证,空口无凭,赵先生必须拿出证据来。
无奈,赵先生将朋友的妻子告到了秦州区法院,认为朋友向自己借的这笔债务,是他们夫妻的共同债务,理应由妻子来偿还。法院受理后,认为本案的焦点是该笔债务必须有有效的证据来证实,由于没有欠条,其他证据的采集就成了本案的关键。在举证期间,赵先生向法庭提交了几段录音,这几段录音记录下了赵先生与朋友妻子就还款事项的几次交谈,内容涉及赵先生催要还款,朋友妻未否认借款的事实。据此,法院经过双方对证据的举证、质证,确认了录音证据有效并最后调解成功。
法官提醒,我们在借款时,关系再好也一定要留下书面字据。万一没有书面字据,留心收集其他有效证据也是一种很好的补救办法。关键时候,正是这些证据才能帮你打赢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