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秦州区法院执结了一起因健康权纠纷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
2012年4月16日申请人李某某因健康权纠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区法院立案后经过“四查”(查房产、查存款、查工商登记、查车辆),发现被执行人牛某某并无财产可供执行,后办案法官决定将被执行人司法拘留,但因牛某某怀孕而未拘留成功,案件只得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17年5月,申请人恢复执行,经查询,被执行人仍无财产可供执行,于是办案法官前往牛某某在玉泉镇某村原租住的的地方,但并未找到其人,听房东说牛某某已于2014年搬走;办案法官遂到牛某某老家寻找,其村村支书称牛某某一家已于2016年去往兰州打工,现无法联系。经多次寻找无果,办案法官决定将牛某某交公安机关临控。2017年6月25日晚10时许,公安机关通知办案法官已临控到被执行人牛某某,位置在武山县洛门镇一宾馆内,接到通知后,办案法官所在执行小组组长带领其他两名法官于当晚连夜驱车赶往现场,并于次日凌晨两点成功将牛某某带回秦州区人民法院,此时,三名法官已精疲力尽,稍作休息后,办案法官对牛某某进行了耐心劝说,讲明利弊,最终被执行人牛某某同意将银行卡交法院作为抵押,并于第二日将本案标的3000多元全部履行完毕。
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提出要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执行难”一直以来都是困扰法院工作的一项痼疾。当法锤敲响,判决既下,人民法院庄严肃穆的法徽下,一个个公正的判决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在司法实践中,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查、协助执行效率不高等问题,常常成为影响法院执行工作的重重障碍,严重损害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严重影响司法公信力。针对被执行人,尤其是有执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老赖”们,国家下了大力度进行整治:上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司法拘留、临控、以拒执罪移送公安等等,让老赖无处可逃。执行难往往还难在执行力量的单薄,诸如协作单位“难求”,车辆、存款、不动产查控“难办”,被执行人“难找”等问题。对此,我院党组积极与公安、银行等单位沟通、协调,简化办案流程、手续,提高临控效率,切实加强了我院同其他单位的有效联动机制。
秦州区法院执行法官致力于穷尽各种执行手段,破解各个执行难题,使申请人的生效判决得以实现,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使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老赖”得到惩治,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