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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不还钱 法律来维权
作者:皂郊法庭 赵生建  发布时间:2017-06-30 11:39:48 打印 字号: | |

十几年前,碍于朋友的情面,曹某将自己辛辛苦苦积攒的1万多元存款单交给黄某抵押贷款,在取得存款单后黄某没有用于自己贷款,而是转交给其外甥抵押贷款做生意。后来,因黄某外甥生意经营惨淡,无法偿还贷款,该存款单内的1万多元及利息被银行抵扣了贷款。十几年来,曹某每次催要欠款,黄某总是以外甥未归还的理由搪塞,只字不提还款之事,多次将曹某拒之门外。

曹某在索要无门的情况下,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将黄某起诉至秦州区法院,要求黄某还款。法院在接到诉状后立即立案,第二天便前往黄某家中,对黄某释明法律,讲明利害关系,黄某在法律面前终于放下了赖账的思想。开庭当天即归还曹某4千元,剩余款项在法律的约束下自觉履行。曹某激动的说:“我都六十多岁的人了,从来不知道法律的权威这么强大,我本以为这笔钱要不回来了,多亏法院为我讨回了公道。

法官提醒,出于好意给朋友借钱应当谨慎,保留好借款证据。如果遇到老赖,应当及时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秦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