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秦州区法院平南法庭为行动不方便的当事人设立了流动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案件。
6月初,平南法庭受理一起特殊离婚案件,原告李某起诉被告赵某离婚,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赵某因事故双腿受伤,无法到庭,通过电话询问,赵某表明不愿解除婚姻关系,但李某离婚的态度坚决,法官几经调解,均无果。
无奈之下,办案法官前往赵某家,通过询问赵某父母、子女及邻居,了解到李某起诉离婚的原因主要是因为赵某受伤后,家庭生活压力大,李某一人承担着家庭的主要劳力。平日里,李某与赵某一家关系和睦,与赵某的夫妻关系尚好。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后,承办法官根据李某与赵某的实际情况,再次进行了庭前调解,因赵某行动不便,无法到庭参加诉讼,平南法庭特与当地村委会协作,为赵某设立了流动法庭,经开庭地点设立在被告赵某家中,原告李某、被告赵某到庭参加了诉讼,开庭过程中,在辩论阶段,李某几次落泪,对丈夫和子女充满了不舍,最终,本案调解和好。
事后,李某向办案法官当面表示道谢。流动法庭的设立,方便了当事人的诉讼,也便于调解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