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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州法院深入戒毒所调解一起离婚纠纷
作者:民一庭 丑居平  发布时间:2017-06-26 16:14:53 打印 字号: | |

近日,秦州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与以往不同的是本案是在被告被强制戒毒的天水市麦积区高速路口强制戒毒所会见大厅进行调解结案的。

张某华(女)与党某(男)自由恋爱两年,于2004年4月14日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在共同生活后,常因被告吸食毒品争吵,致夫妻关系不睦。2017年3月10日,天水市秦州区西关派出所通知张某华领取党某的物件,张某华才得知丈夫党某已被送往天水市麦积区高速路口强制戒毒所戒毒2年。2017年5月,张某华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党某离婚。

    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两次前往戒毒所就案件有关事实了解情况并给党某做思想工作,党某拒绝离婚,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情况,2017年6月19日案件承办法官又一次到戒毒所,在法官的耐心劝说下,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离婚协议,案件得到了妥善处理。

责任编辑:秦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