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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有风险 购房需谨慎
作者:民三庭周海睿  发布时间:2017-04-28 15:16:18 打印 字号: | |

近日,秦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2015年,原告王某通过网站信息得知秦某在被告某公司处有房价相对降低的顶账房出售。原告王某与秦某经过协商对购房价格、付款方式等进行了约定。在双方签订房屋认购书后,原告王某给秦某分多次共付房款23.2万元。之后,原告王某在被告某公司售房部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时,才得知该房系被告某公司给杨某的顶账房。原告王某认为被告某公司与杨某有以房顶账协议,杨某与秦某又有货款折抵协议,因此秦某有权出售被告某公司给杨某的顶账房,遂将被告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某公司履行其与秦某签订的认购书。因秦某与被告某公司之间并无顶账关系,原告王某提供的房屋认购书也是与秦某签订的。庭审中被告某公司承认该房系公司给杨某的抵账房,但杨某与秦某的货款折抵协议与被告某公司无关,秦某并不因此取得出售被告某公司给杨某顶账房的权利。现仅依据房屋认购书无法确定被告某公司委托秦某出售该顶账房的事实,故无法认定原告王某与被告某公司就房屋达成了合法的买卖合同关系,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原告王某的诉讼请求。

    本案原告王某实际购买的的是被告某公司给杨某的顶账房,确切地说,顶账房应该叫做抵债房。在经济活动中,债务人在依据合同向债权人结算时,应以资金形式体现,但在资金流动不畅时,只能以实物房产做价抵给债权人。顶账房的低价格对于普通购房者来说绝对是个诱惑,但购买顶账房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在此,法官友情提示购买顶账房时一定要小心,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去仔细考察,避免买到问题房。首先,是要考察该房源是否有产权证。其次,看是否有顶账房买卖协议。要看出售人是否与开发商签订过顶账房买卖协议,并且名字要一致。第三,做好和他人的买卖合同审查,看是否有权出售。第四,看原顶账人是否有其他债务争议。切莫贪图一时便宜,反而吃了大亏。

责任编辑:秦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