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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定客房已满很生气 提棍伤人确获刑
作者:政治科 张涛  发布时间:2017-04-20 10:45:55 打印 字号: | |

    近日,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李某因预定客房酒店房间已满,在争执中用棒球棍殴打酒店工作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2016年7月30日12时许,被告人李和妻子王某、姑父马某、姑姑李某某驾车从兰州到天水市秦州区岳父家看望女儿。当日14时许,被告人李通过手机在”美团网”预定秦州区”华唐”酒店住宿客房一间并付款。当日21时许,李与亲属到达”华唐”宾馆登记住宿时,酒店工作人员告知其客房已满,李与酒店工作人员秦等人协商时发生争吵,遂从其驾驶的车内取出棒球棍,来到宾馆前台持棒球棍击打秦面部,致秦受伤后逃离现场。经天水市秦州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秦左侧面部多个瘢痕累计6cm以上构成轻伤二级;左眼眶下壁线形骨折构成轻伤二级;鼻外伤致双侧鼻骨及上颌骨额突线形骨折构成轻伤二级;左侧上颌窦壁多发线形骨折构成轻伤二级。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因琐事与他人发生纠纷后不能正确处理,故意伤害公民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李犯罪后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自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审理中自愿认罪,赔偿了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故可从轻处罚并适应缓刑。

责任编辑:秦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