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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家庭暴力  维护自身权益
作者:藉口法庭 雒鹏霞  发布时间:2017-03-30 08:47:39 打印 字号: | |

    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暴力法》正式颁布实施,自此,家事也有国法管了。然而,由于家庭暴力的隐蔽性以及清官难断家务事、家丑不可外扬等传统观念的束缚,农村偏远地区的妇女一般很少有人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选择的最终解脱方式就是离婚,这也使得家庭暴力成为离婚的罪魁祸首之一。
    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经人介绍相识,短暂接触了解后,便按照当地风俗举行了结婚仪式,之后补领了结婚证书。婚后不久,张某就发现李某脾气暴躁,常因一些锁事而随意辱骂自己,更甚的情况下连带张某家人一起辱骂,这使得张某与李某的感情不断恶化。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直接原因则是李某因家庭锁事而对张某拳脚相加,导致张某耳膜破裂,右小腿骨折的伤害事实。随后张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在法院的主持下张某与李某调解和好。张某原以为经过这一次离婚风波后,李某会有所改变,谁料,李某不但丝毫未改而且还有变本加厉之态势,不仅之后对张某冷言冷语,而且经常对其进行人格侮辱,丝毫没有好好珍惜夫妻感情的意思。张某对其行为忍无可忍,最终又将李某告上法庭要求离婚。

主办法官了解案件的基本事实后,告知李某前一次殴打张某的行为以及之后对其进行精神上的辱骂已构成家庭暴力,是要追究法律责任的。被告李某也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时表示愿意和张某离婚。至此,张某最后以离婚的方式摆脱了家庭暴力的侵害,而这却恰恰是我们需要思考的地方。
    先明确一个概念,即什么是家庭暴力。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等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侵害的行为。家暴的主要形式为人身攻击暴力,冷暴力,性暴力等,而这些都使受害人遭受身体上或精神上的痛苦,进而损害其身体建康和人格尊严。由此可见,家暴对受害人身体和精神方面的影响是及其严重的。而面对家暴,多数人还是选择隐忍,不敢或者不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究其原因,一方面则是传统观念的影响,而另一方面则是受害人维权意识不强,认为施暴者只是一时冲动,事后会自动改正,还有些受害人为了孩子而选择忍受,殊不知,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对孩子的伤害更大。所以,面对这样的家暴行为,我们要敢于说不,和家暴行为作斗争。

那么那些措施可以预防家暴?一、报警求助,当施暴者侵害受害人时,受害人要敢于向当地派出所报警求救,以免自己遭受家暴的残害。二、寻求当地村委会,居委会的帮助。反家暴是整个社会的责任,当地村委会,居委会有义务协助受害人避免家暴的侵害,从而更好的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三、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自家暴法实施以来,我国已有500多个人身安全保护令相继实施。此令可以禁止施暴着对受害人进行跟踪,纠缠,还可让施暴者搬出住所以保护受害人的人身安全。四、除此之外,在离婚时可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由于家暴行为使受害人身体及精神上遭受巨大的创伤,那么在决定离婚时,可以一并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责任编辑:秦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