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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院长带头执行“骨头”案    历时两天圆满执结
作者:行政庭 石亚敏  发布时间:2017-03-15 18:04:43 打印 字号: | |

法官角色回归,院长带头办案,是当前司法改革的要求2017年3月9日分管行政审判和立案工作的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快乐同志就带队办结两起执行案件中的“骨头”案。   

两案的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担保人均是种地农民也是同乡,家中无其他经济收入因民间借贷本金加利息经过6年多时间已达8万余元,被执行人和担保人在承诺履行后逃债多年在外,三方家庭矛盾激烈。申请人申请执行调解书后,王快乐副院长多次与执行团队拟定和调整执行工作方案,根据调查掌握的情况,没有采取简单的异地拘留措施,而是给逃债在外省的被执行人、担保人多次打电话交流,上门给其父母亲做思想工作,促使被执行人和担保人在3月份回家主动到法院协商债务履行问题20多个小时,王快乐副院长至始至终参与,给被执行人、担保人、申请人反复做了大量的耐心细致执行和解工作,使得被执行人与担保人从以前多次空头承诺、多次反悔承诺的情况发生了很大的转变,当即履行了2.5万元债务。然而对余款的给付及其方式当晚7点申请人、被执行人、担保人又全部反悔,双方僵持到晚上10时仍无结果        

 办案人员都认为被执行人肯定会躲避不到庭、最好的结果就是保证人来再缴纳1万元保证债务。针对当前的僵局,王快乐副院长又对被执行人阐明当前执行工作的相关规定,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将会面临的后果。随后被执行人主动来到法院,要求继续协商剩余债务的履行,经过近10个小时的调解,6年到期债权8万元中绝大部分得以实现,余款被执行人确实已无能力履行剩余债务。针对此种情况,王快乐副院长从乡民邻里关系、风俗良序入手又给申请执行人作了大量工作,最终使申请人和被执行人都认识到经济往来中自身存在的问题,双方相互谅解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秦州法院